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起草有关防震减灾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模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防震减灾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修订市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地震应急工作;承担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办事机构职责;负责对地震震情和灾情进行速报;组织地震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管理地震群众预防工作,负责趋势意见;管理辖区内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批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开展抗震设防要求执法检查工作;管理全市现有建(构)筑物的抗震鉴定、加固和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设防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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